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9月19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档案局
2016年11月14日
河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方便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2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70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部署要求,着眼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坚持以服务为中心、以应用促发展,大力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一体化”运行模式,实现全省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异地查阅、统计分析等功能,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安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为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人事档案需求提供充分有力的信息支撑。
二、基本原则
集中统一,分级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业务整合,资源共享。以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带动公共服务机构的业务整合和管理创新,在业务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为切入点,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络体系。
应用导向,务求实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实际、出实招、求实效,力求创新管理理念、改造服务模式、重组服务流程、整合业务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责任分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及推广应用,起草制定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规划,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审批。
省财政厅:负责省本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及推广应用所需的经费保障,并对省以下财政部门的经费保障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省档案局:负责指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指导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负责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制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项目,抓好系统的推广应用,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四、推进步骤
(一)试点应用,逐步完善。(2016年11月—12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完成后,在省级公共服务机构进行试点应用,针对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和实际工作需求,对系统进行完善。
(二)组织培训,购置设备。(2017年1月—3月) 组织对全省各级公共服务机构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系统的操作及使用,同时集中采购系统推广所需要的设施设备。
(三)分头实施,全面推广。(2017年4月—12月) 各级公共服务机构分别对各自所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及信息录入,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机构的联网与互通,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建立流动人员基础信息库、搭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数据基础,是党和政府掌握流动人员的数量、层次、结构、流向、分布等重要信息的渠道,对提高人才宏观管理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市场配置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研发和推广使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加强自身档案管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推进方案,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及责任部门等,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及推广应用要立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统筹推进,结合全省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各项档案社会化应用大局搞好顶层设计,既要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又要具有较高的先进性和前瞻性,使之能够与省内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及就业工作等系统的对接,与京津及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的联网,从而构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机制。
(三)强化检查,确保实效。各级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档案等部门要把研发和推广应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绩效管理,定期进行调度,加强督导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责任不清、进展缓慢、影响进程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系统推广按时保质完成和档案管理服务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