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本市参保企业,可享受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返还。
作为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之一,为方便企业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已于日前开通了网上办理平台,本市企业可凭“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j.beijing.gov.cn)全程网上申请办理,无需任何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4%);三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已于今年3月底前补缴欠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仍可以申请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