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承办主体的公告

时间:2016-04-28 浏览:50次 来源: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厅就业促进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交省外国专家局承办。为确保承办主体平稳过渡,现公告如下:

4月29日中午12:00前,“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由我厅就业促进处承办,4月29日中午12:00后“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省外国专家局承办。

省外国专家局联系人:马亭亭、刘畅

咨询电话:0311—88616322、88616323 

工作交接期间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