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27 浏览:40次 来源:http://hrss.tj.gov.c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避免年关“讨薪难”问题年年整治、年年重演。按照《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决定于2020年7月20日至9月20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检查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检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要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检查施工过程结算、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含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分包委托总包单位通过银行卡代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着力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

(三)检查对象。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对抽取的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检查,同时根据需要,对涉及的分包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一并依法进行检查。

(四)专项检查形式。通过“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采取现场查阅材料、与农民工面对面交流询问、制作笔录等多种方式,对各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检查结束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检查及处理结果。

二、任务分工

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监察一科、监察二科承担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任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崔振江、罗毅、解国强、王忠辉、邢强、刘治刚、刘亚梅、刘政、杨瑞9名监察员做为执法检查人员并分成三个组,一组王忠辉、罗毅、杨瑞,组长王忠辉;二组邢强、刘治刚、刘亚梅,组长邢强;三组解国强、崔振江、刘政,组长解国强。通过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台账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检查名单附后)。

三、车辆保障

此次专项检查期间的执法用车由财行科负责保障,请提前做好车辆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要将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有关要求进行执法。同时,依据《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要求,运用劳动监察执法建议书、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大社会公布和失信惩戒力度。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欠薪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列入一批无故拖欠、严重失信“黑名单”;曝光一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要做到应列尽列、全部列入,并按规定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强化为企服务意识,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在建项目签订“零欠薪”承诺,推广农民工工资权益告知书,推荐使用社保卡发放工资,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协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宣传一批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五)认真总结,确保取得实效。各组要将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材料,经分管负责同志审阅后,采取书面或当面反馈的方式及时反馈检查结果。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并形成情况报告,做好统计台账。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漏洞和短板,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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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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