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7-03 浏览:55次 来源: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京能指文〔2020〕12号

市属各委办局有关部门,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业管理处: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掌握前沿理论,提升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能力,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京政办发〔2019〕18号)和《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能发〔2019〕142号),2020年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建中心)将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重点申报行业: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根本遵循,兼顾各区发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研修培训项目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十大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为主。

(二)申报企业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北京地区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三)参训学员范围:企业职工中已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且开展研修培训时,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二、研修培训要求

(一)企业要结合区域、行业、部门生产发展需求,以及本企业高技能人才面临的实际难题、技术瓶颈,与研修培训承办机构共同制定研修培训计划,内容包含:根据学员研修目标制定的研修课题、课程安排、师资情况等,并填报《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申报表》,每家企业申报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

(二)为保证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质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开展,每班人数一般不低于10人、不超过30人。

(三)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可采取现场教学、主题报告、专题研讨、技艺交流、参观考察、“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可集中脱产培训,也可分阶段进行。累计学时一般不少于80学时,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16学时,考察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

(四)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应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家教授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以及技艺高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授课教师,并选择内容新颖、具有较高指导价值的教材、资料供学员学习参考。原则上应聘请本职业(工种)的北京市级以上技能大师担任4学时以上的授课或经验交流。

(五)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也可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相关职业领域具备先进教育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第三方培训机构承办。

三、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

(一)《2020年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报该研修培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1.研修培训的目的和作用、内容和方式等,重点突出研修培训中前沿理论及技术创新等核心课程概述及配套师资情况;

2.本企业相应职业(工种)技能人才数量,重点是高技能人才数量。

(三)《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本次填写拟参加研修培训的学员情况,原则上与实际参训人员一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研修培训项目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各区人力社保局),由各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初审。

(二)各区人力社保局于7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企业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与加盖公章的《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送至市职建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三)市职建中心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论证。

(四)根据专家评审论证结果,由市职建中心制定本年度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计划,并发文公布。

 

 

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2020年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申报表

          2.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报名登记表

          3.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