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永盛立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张家宇工伤认定案件认定工伤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0-09-16 浏览:46次 来源:http://hrss.tj.gov.c

天津永盛立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598727844L):

我局于2020年4月3日收到你单位职工张家宇(身份证号:120225199304082516)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0年7月15日受理。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0年9月9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11420200271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通过直接、邮寄或留置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编号为S112011420200271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