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19〕4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15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两年建设期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会议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同意15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建设任务验收(名单见附件),纳入绩效评估序列,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
希望15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验收专家组的建议,完善研究院的运行管理和协同共建机制,加大科技投入,聚集整合优势资源,加强联合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努力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请归口管理部门继续对研究院加强督导管理,协调解决研究院建设、运行和发展中的问题,统筹资源支持研究院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