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19〕296号)的要求,我局将在我市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1—12月期间,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的、我市范围内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检查方式
第一阶段以承担单位自查方式进行。各承担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单位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编制自查报告,并最迟于1月10日(周五)将加盖贵单位公章的自查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平装)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第二阶段属地检查的有关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19〕296号)
2.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自查报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