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写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2020-06-19 浏览:27次 来源: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推荐至科技部。近日,经科技部审核,确定了我市获得立项的项目清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任务书

  (一)获得立项的项目牵头单位须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任务书。任务书在线系统将于6月28日开放,在系统开放前可参考任务书模板进行线下预填报。

  (二)请项目牵头单位与市科技局各领域联系人对接,于6月24日前将预填报的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各领域对应电子邮箱。

  (三)6月28日—7月3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论证。7月4日—10日,市科技局将专家论证意见反馈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牵头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任务书,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正式填报并提交。7月11日—15日,完成任务书签署和信息系统确认。

  二、立项批复

  根据科技部要求,“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管理,并作为甲方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市科技局将印发立项通知,并向科技部提出拨款申请。

  三、经费拨付及资金管理

  项目牵头单位要在任务书中认真、完整填报银行账号等有关信息。项目资金由科技部统一向项目牵头单位拨付。项目采取定额资助方式,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项目单位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后续过程管理和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完成项目任务。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单位要认真总结,总结报告报市科技局。

  五、科技金融服务

  为进一步调动各类社会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任务书内附“多元化社会资本融资需求登记表”,请项目牵头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自愿填写,真实准确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融资需求。

 

 

  附件:1.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天津市获得立项项目清单

     2.项目任务书(模板)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