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结项评定工作的通知 津科引智〔2020〕79号

时间:2020-08-06 浏览:22次 来源:引智育才工作处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掌握企业家在培养期内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素质提升情况及创新创业成果,按照《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资助协议书》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开展第五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结项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第五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共153人。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6日—8月31日。

  三、组织方式

  结项评定采取企业家自评、区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家自评。各区科技局负责通知本区入选第五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的企业家认真开展培养期工作总结和自我评定,按照要求填写《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结项报告书》(见附件1)相关内容,并将结项报告书(纸质件1份)于8月20日前报区科技局审查。上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

  (二)区科技局审查。各区科技局对企业家上报的《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结项报告书》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异议后加盖公章;对于未按期办理结项的企业家,填报《未结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全部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河东区新开路138号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2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lyksb@tj.gov.cn。

  (三)市科技局抽查。市科技局将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附件:1.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结项报告书

     2.未结项项目汇总表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