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经企业申请、区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材料完整性审查、专家评审、认定机构综合审查等环节,已向国家报备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989家。国家高企认定办已分两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公示,同时将对报备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由市高企认定办核实情况并汇总上报,对于符合认定要求的企业,由国家高企认定办备案核发证书编号。为科技型企业做好服务,市高企认定办将及时把各企业未公示原因传达给各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区统一向企业做好解释。下一步,市高企认定办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各有关区分批次、多种形式地组织召开未公示企业的专场培训会进行答疑与政策解读。
附件:各区各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