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服贸[2016]266号)的精神,我委现启动2016年度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申报工作。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名单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