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依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乳制品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石农函[2020]35号)和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奶业振兴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农[2020]31号)要求,我局组织审核组对申报的石家庄市乳制品加工能力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评审,听取了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验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查阅其他相关资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年产2.2万吨婴幼儿乳粉和日处理生鲜乳500吨的生产能力。符合石家庄市乳制品加工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条件。根据《石家庄市奶业振兴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分别享受市级补助资金4000万元、2500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7日。
监督电话:0311-69117709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