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15 浏览:48次 来源:

石农〔2019〕13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石家庄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4日

石家庄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以及《河北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助推全市农业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耕地土壤为主要对象,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7〕97号)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数据结果为基础,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结果,有序开展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石家庄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构建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并制定耕地分类管理措施。在有关地区探索开展园地、牧草地等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一、工作任务

(一)构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

以河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结果为基础,充分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和主要产区小麦、玉米等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协同监测,河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等成果,构建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提供依据。

(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县级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划分原则,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农产品质量情况等,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按照规定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建立石家庄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划分结果报市级人民政府审定。

(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更新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按照集中连片、易于管理的原则,以及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数据上传至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

三、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土壤污染源信息,包括所在区城内工矿企业类型、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量、影响范围等;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等;固体废物堆存处理处置场所分布及其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等。

(二)确定重点关注区域

对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重点关注区域,主要包括土壤点位超标区、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对重点关注区域外的耕地,原则上可直接划为优先保护类耕地。分析和评估发现不能够支撑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要进一步收集资料和数据,必要时要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补充监测调查。

(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对重点关注区域内的耕地,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的空间分布,划分土壤质量类别评价单元。确定评价单元、初步划分评价单元类别,对评价单元内农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综合确定评价单元类别,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据,将全市耕地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

(四)优化调整评价单元

为便于耕地土壤环境管理,县(市、区)或乡镇对辖区内类别一致的相邻单元进行归并、整合。当同一单元跨县(市、区)或跨乡镇的行政边界时,为落实属地责任应按照行政边界对单元进行拆分。

(五)编制技术报告及建立分类清单

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士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

(六)划分结果论证及上报

组织专家对划定结果进行论证,报请市政府审定,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结合实际,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共享,数据上传至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

四、进度安排

(一)试点先行

完成各类资料收集,构建石家庄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2019年1-6月,选择部分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2019年7-12月,开展并完成产粮(油)大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二)全面开展

2020年1-12月,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划分,建立全市耕地土壤质量分类清单,组织专家论证,报请市政府审定,完成其他后续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是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与保

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耕地土壤进行分类管理的主要依据。各

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共同做好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配合做好本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落实方案划定的工作责任。

(二)技术保障

组建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业的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组,负责工作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及培训指导。选择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科研教学单位为技术依托单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解决划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难题。

(三)保密保障

要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有效措施,做好保密工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涉及的数据,指定专人进行管理,采用专用的介质进行存储和使用,严防数据泄露。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