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农字[2017]60号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局(办),局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能力,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局制定了2017年邢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主要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依法加强监管的重要手段,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农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各项监测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所抽样品应能代表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真抽样”、“抽真样”。要结合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开展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监测计划报市局备案。
三、确保工作质量
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制定的有关农产品及投入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操作要点要求,严格抽样、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四、强化检打联动
各县(市、区)农牧主管部门要完善联动机制,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检打联动效率和依法处罚的时效性。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要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查,切实发挥风险监测作用。
五、监测任务
(一)省级任务。配合省厅完成抽、送样和各市交叉抽检监测任务共871批。其中:蔬菜280批、“瘦肉精”255批、生鲜乳224批、畜产品监测91批、水产品31批(按照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市级任务。市级计划抽检监测任务共2057批。其中:蔬菜1000批、饲料93批,畜禽产品452批,生鲜乳124批,“瘦肉精”288批、水产品100批。
(三)县级任务。以速测为主,蔬菜检测每月不少于50批,“瘦肉精”快速检测每月不少于100批。
六、其他要求
以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企业为重点单位,每年监督抽查1/3,原则上每三年监督抽查全覆盖一次。风险监测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样总数不超过年度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产地以本市为主。所有抽、送样品费用由市局承担,具体抽、送样时间另行通知。
在监测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联系(3163303),监测过程中有关抽检技术问题请与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3163508)、市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3163002)。
附件:1.2017年邢台市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2.2017年邢台市畜禽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3.2017年邢台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60号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doc(通知及附件下载)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