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推荐大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9-07-18 浏览:46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新需求,经研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决定增设大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有效提升我省大豆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大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现公开招聘遴选大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首席专家遴选标准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职人员,从事本行业研究推广管理五年以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自觉接受省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制度的管理。

2.身体健康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在本产业技术领域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全产业链发展宏观战略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强,创新推广能力突出,有大局观念和较强的产业政策执行能力,善于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学风、信誉和影响。

4.熟悉产业发展现状,学术威望高,曾获省部级及以上相关科技奖励,对本产业技术进步有较强的引领作用。

5.能够保障承担本产业技术体系任务的时间和精力。

6.省外专家申报时要在河北省内对接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或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作为依托单位,以领军带头人身份进行申报。

(二)岗位专家遴选标准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在本领域中有一定学术成绩的中青年人才优先考虑。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一直从事申报岗位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在申报岗位所属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

3.学风端正、作风扎实、诚实廉洁,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能自觉接受省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制度的管理。

4.能够组织4名以上在职科技人员组成研发团队。

5.一名科技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专家,能够保障承担本产业技术体系任务的时间和精力。

6.首席专家原则上不再兼任岗位专家。

7.省外专家申报时要在河北省内对接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或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作为依托单位。

(三)首席专家、岗位专家所在单位的遴选标准

1.具有市级以上事业单位或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法人资格。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共享的条件平台,具备从事本领域研究必需的仪器设施设备,研究条件和水平处于省内领先。

3.组织过省部级以上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技项目任务,在同行中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

4.依托单位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承诺能为聘用人员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保证科技人员的研发时间,配备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仪器设备与设施;保证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在业务上垂直管理和独立开展科研活动。

5.符合上述条件的省内有关单位可以选择省外优秀专家作为高端科技带头人进行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申报。

(四)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遴选标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科技人员,依托单位要承诺保证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条件。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指导能力,能自觉接受创新团队制度管理,具有团结合作精神,作风扎实,诚信廉洁。

3.能够牵头组织4名以上技术人员组成的试验示范团队。

4.近年来承担过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且执行效果良好。

(五)综合试验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遴选标准

1.站长人选所在单位即为综合试验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一个单位最多承建两个产业综合试验推广站。

2.在区域布局范围内的市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都可承担,且具有法人资格。

3.围绕全产业链布局,设立企业类综合试验推广站,精选部分科技研发能力强、推广示范成效明显的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承担,企业类综合试验推广站承诺纳入创新团队整体管理,但推广试验示范经费由企业自筹解决。

4.依托单位或与之合作开展试验示范任务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养殖场等具备开展技术试验示范的基地条件,至少有4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合作团队。

5.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较高的积极性,承诺能为综合试验推广站人员提供良好的设施设备等基础保障条件,有独立财务核算能力,接受创新团队各项制度管理,保证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在业务上的垂直管理和独立开展相关活动。

二、申报和遴选的相关要求

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长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管理咨询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遴选。

(一)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申报推荐和遴选程序

1.申报推荐程序。专家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按照1个岗位推荐不超过1名专家的限额指标提出推荐人选,由单位出具推荐、承诺意见函,报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2.评审确认。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管理咨询委员会,采取专家评审等形式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文件形式正式聘任。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确认后,获聘省内专家其所在单位即为首席专家或岗位专家依托单位,以高端科技带头人身份获聘的省外专家则以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择的省内依托单位作为依托单位。

(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申报推荐和遴选程序

1.申报推荐程序。由区域布局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申报指南中的区域布局提出综合试验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和站长人选推荐名单,并通知被推荐人选填报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个依托单位按照1个综合试验推广站推荐1名站长的限额提出推荐人选。区域布局所在地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厅属有关技术推广单位可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进行申报。

2.评审确认。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管理咨询委员会,采取专家评审等形式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综合试验推广站长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文件形式正式聘任。

(三)申报材料填报。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nync.hebei.gov.cn/下载)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成果获奖证、审定品种及主要论文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申报材料10套报省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同时将申报表发送邮箱。评审遴选按照先首席专家、后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长的程序进行(未被遴选为首席专家的申报人员,可继续申报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推广站长),其中首席专家申报推荐截止日为2019年7月25日,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申报推荐截止日为2019年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洪波 郑福禄

联系电话:0311-86256850,86256838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农业大厦805室

电子邮箱:hbscytx@126.com     邮编:050011

附件:1.河北省大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2.河北省大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表

           3.河北省大豆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申报表

           4.河北省大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申报表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