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1 浏览:43次 来源:

各市工信局:
  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2019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19〕60号)要求,为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提高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水平,现拟组织开展2019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需要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印染企业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必须全部满足《申请书》附表三(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各项条件,方可向所在地市工信局申报规范公告。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18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18年度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
  二、市级审核
  各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四(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企业2018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同级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将函询情况附后)。
  三、组织上报
  各市工信局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审核意见书,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一并于4月10日前报送我厅,《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xfpgyc@gxt.shanxi.gov.cn。我厅适时组织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将符合申报要求企业材料上报工信部。
  联 系 人:张彦斌
  联系电话:0351-5279526(兼传真)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