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与支持实施细则》(唐工信发〔2017〕24号)和《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唐工信中小〔2017〕131号)以及《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唐工信〔2012〕205号)和《关于组织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唐工信中小〔2017〕11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现场考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予以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一、拟认定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附后)
二、公示和受理时间
公示时间:2017年8月3日至9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电话:0315—5906533(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受理邮箱:tszxqy@126.com
附件:1.拟认定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2.拟认定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