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教〔2017〕367号)和《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3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专家初评、现场答辩、专家评审以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研究等程序,拟安排支持“云南有机普洱茶数字茶园科技创新建设基地”等12个项目。现将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7月21日—7月27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