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改高技〔2019〕473号
发布时间:2019-06-26 16:46:30 来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经发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关于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9〕83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一、2019年认定工作
请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指南和申报通知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要对申请材料及附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请于7月10日前行文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委。
二、2019年评价工作
请你们通知本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按工作指南要求,认真编制评价材料、相关数据报表及附件,并对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审核确认,于7月22日前行文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连同材料电子版汇总报送我委。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关于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张效玮 86688322
电子邮箱:sjzfzggwgjsc@126.com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