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在部分国家级经开区开展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分工方案》(鲁人组发〔2018〕2号)在全省经济开发区开展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和推进步骤。经过单位申报、论证会论证、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
5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经济开发区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商字〔2018〕76号)的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紧紧围绕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破除束缚产才融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加快推进产才融合发展步伐,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体系,逐步形成人才发展、创新竞争新优势,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高端产业集成、高端人才汇聚、产才融合发展的示范区,为全省经济开发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人才与产业良性发展提供借鉴经验。
山东省商务厅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