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国家级经开区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分工方案》(鲁人组发〔2018〕2号)在全省经济开发区开展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和推进步骤。6月6日,省商务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召开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论证会,对13家经开区上报试点方案进行分析论证,结合国家级经开区所在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情况、开发区试点积极性、“人才+产业”基础、方案制订等因素综合考虑,拟从申报试点的13家国家级经开区中遴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家经开区作为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单位。
现将试点单位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2018年7月18日止)将书面意见反馈省商务厅(开发区处)。
联系人:刘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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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省国家级经开区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全省国家级经开区产才融合发展
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单位公示名单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