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创建名单的通知(鲁商字〔2020〕9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生态环保局、供销社: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建设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建设规范>的通知》(鲁商字〔2019〕18号,以下简称“两个规范”)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评审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19〕33号)要求,省商务厅等六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首批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评选工作。通过市县推荐、专家评审、资料复审、名单公示等环节,经研究确定山东神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为首批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创建单位,山东闽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为首批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创建单位(名单附后)。
建设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是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为产业园和分拣中心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创建单位要按照“两个规范”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在自评基础上,向省评审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验收办法,组织专家验收,对合格的单位授牌命名。
附件:1.首批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创建名单
2.首批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创建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