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9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工作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财办建〔2019〕69号)、《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申报的通知》(内商建字建〔2019〕618号)要求,商务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各盟市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最终获支持的项目将根据财政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另行发文明确),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商务厅市场建设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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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9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工作评审结果的公示名单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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