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典型案例和补充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社区电子商务、特色商业街和智慧商圈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商务部关于请推荐社区电子商务、特色商业街和智慧商圈典型案例的函》(商建区域函〔2016〕302号)等要求,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电子商务、特色商业街、智慧商圈典型案例推荐以及补充申报“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案例和补充项目
(一)推荐案例。典型案例可以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也可以是与企业经营对应的社区、商业街或商圈运行情况。
案例应具备三方面要素,一是具有创新性,模式新颖,紧密结合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新常态。二是具有可持续性,已经经营一段时间,解决市场痛点,具有明显的盈利预期。三是具有示范效应,运营以来,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效应。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类型:
1.社区电子商务。将社区电子商务与居民生活服务紧密结合,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对社区商业业态、功能进行适度集中,采取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促进物业、快递等各类资源的整合。市(县)政府明确社区商业的公益性质,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电子商务进社区。推荐全省“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案例除具备以上要求外,还应当具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16〕66号)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并填报《全省“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项目重要指标情况表》(见附件)。
3.特色商业街。借助互联网手段,发挥地方资源禀赋优势,与老字号创新发展结合,推动商业、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健康等跨界融合发展,具有较高知名度。
4.智慧商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商圈运营和管理水平。以大数据、传感等技术为支撑,通过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使商户和消费者高效对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
(二)补充项目。经协商省财政厅同意,为培育更多的全省“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项目,采取补充项目的方法面向全省开展申报工作,补充申报项目应当是2014年在建并于2016年8月底通过验收。补充申报项目应当具备创新性、可持续性和示范效应三方面要素,符合《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16〕66号)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填报《全省“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项目重要指标情况表》。
二、材料要求
(一)案例材料
1.主要内容。案例材料内容应包括主要做法(模式)、发展现状、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
2.案例数量。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社区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进社区、特色商业街和智慧商圈的案例数量,但各类型案例原则上不少于1个。
3.规划情况。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典型案例的同时,要对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进入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情况,以及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参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并上报。
(二)项目材料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材料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1.项目主营业务含有疏菜类生鲜,蔬菜品种数量保持在多少种以上;
2.项目具备为生鲜直销到社区服务的自有或合作的疏菜类生鲜基地、物流、冷链仓储、连锁的社区直销服务网点、电商平台;
3.项目财务帐目以及电商平台、基地、物流、仓储、社区直销网点的业务流量等,能够反映其生鲜直销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持续性和示范效应,具有一定业务规模、覆盖一定数量的社区居民,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
(三)材料数据
推荐典型案例材料和补充申报项目资料,尽量通过数据说明问题,但数据必须真实有效,经得起审计、纪检检查。
三、几点要求
(一)各市申报典型案例材料(含电子版),要于2016年6月17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筛选出在全省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总结提炼培育推广,并上报商务部,争取成为全国范例。
(二)各市补充申报“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项目,要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晋商建函〔2016〕66号有关要求报送省商务厅。
联系人:侯国樑
电 话:0351-4076400
邮 箱:2004guoliang@163.com
附件:全省“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项目重要指标情况表.doc
山西省商务厅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