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要求,我委在各县(市、区)报送的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国家“百千万”行动的我市59家“万家”企业用能单位名单,按照省要求,“万家”企业由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发布并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经研究,我委制定了《石家庄市重点用能单位2018-2020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打分标准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0日-5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的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电话:0311-86689004(兼传真)
附件1:石家庄市重点用能单位2018-2020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打分标准表
附件2:石家庄市“万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