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复制推广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第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商务局,有关协会、省属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含国家试点及省重点供应链项目)单位:
2018年以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组织55个城市和266家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加强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
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复制推广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第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商建函〔2020〕110号)和《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20〕231号)安排,现将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第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印发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和成果展示,对标一流,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力争形成新的成果。
各市复制推广典型经验情况,要通过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定期报告。
附件: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第一批典型经验做法.pdf
山西省商务厅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