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支持进口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6〕14号)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委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对60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认定52家企业符合资金支持标准,现将通过审核事项及拟支持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5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书面反映。
市商务委联系人:宋国华 58665522;传真 58665751
市财政局联系人:赵成涛 232056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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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