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和补助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6】20号)的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组织专家对拟支持港强集团清真冷库项目等14个物流标准化项目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评审认定, 14个项目符合天津市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要求,专家组同意予以认定并核定了符合文件规定的投资金额。现将认定项目和拟支持金额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自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3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反馈。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58665682 传真58665839
附: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附件:
天津市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