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9 浏览:37次 来源: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支撑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平台体系,依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组织开展2019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五大优势产业符合条件的实验室。 (二)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为工程实验室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 二、工作程序 (一)做好协调组织工作。按照《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有关精神,认真筛选并指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见附件1),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 (二)初审把关并推荐申报。中央驻鲁单位可自主行文申报;省属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申报,或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其余单位均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 (三)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的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可登录http://211.155.10.26:2017/cwbase,下载安装“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及评价系统”软件,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按要求在线填报运行信息表,上传提交《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请推荐单位于2月20日-21日向我委报送申报文件、申请报告和一览表(见附件2)。其中:申报文件和申请报告纸质版各一式2份,相应的PDF格式电子版光盘2张。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数量。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济宁、临沂可推荐申报不超过15个工程实验室,其余市可推荐申报不超过10个工程实验室,拥有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区域类)的市可在上述数量基础上多报1个(限双创示范基地内的单位)。省属单位申报不占地方名额。 (三)在线填报。我委将于2月28日前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分配在线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申报单位请于3月7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成功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 附件1(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写提纲).pdf 附件2(2019年拟申报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一览表).pdf 附件3(《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