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初选名单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厅字〔2015〕7号)和《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精神,发挥示范带动和表率引领作用,我省于2016年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工作安排,11月21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济南召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初审会。初审会按照“审核情况介绍、审阅材料及评议、集体打分”的方式,确定8个市(县、区)为初选入围市(县、区)。现公示如下:
青岛市即墨区、济南市、诸城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东营市垦利区、寿光市、五莲县、济宁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0531-86191788(传真)。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