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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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鲁政字〔2018〕246号)要求,面向社会推广一批自主可控、技术领先的新材料和高能级的创新平台,推动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前沿新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新材料重点领域,以解决“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聚焦自主创新示范项目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两个类型,评选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项目、平台。

(一)自主创新示范项目。聚焦突破行业关键技术、打通产业链“堵点”“难点”“断点”,技术领先、自主可控,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支持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上游研发机构及下游应用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的,可联合进行申报。

(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满足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补链延链强链作用明显,为新材料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提供第三方服务和决策支撑的新材料创新平台、载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在山东省内。

(二)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建设者及所有者,拥有项目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三)申报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先进,带动示范作用明显。

(四)申报项目已建成。

(五)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三、组织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书,并向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按要求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个市推荐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个。

(三)有关要求。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0月9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材料包括: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推荐文件、《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光盘)各一份。申报材料如邮寄请使用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