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积极应对疫情扩大防疫物资进口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和《天津市积极应对疫情稳定外贸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津外贸办〔2020〕1号),我们制定了《天津市积极应对疫情扩大防疫物资进口项目申报指南》,并定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组织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一楼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商务局联系。
附件:天津市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扩大防疫物资进口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产业处 陈曦,联系电话:5866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