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商业流通产业提质增效,加快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进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商务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将《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8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财务处 宋欣,联系电话:87211637;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翟起旺,联系电话:8854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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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