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企业〔2017〕45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强产业集群促进县域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3〕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5〕236号)精神,大力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工程,推进我省产业集群又好又快发展,经各市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滦县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等14个产业集群为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名单附后)。特此通报。
希望各地以示范集群为标杆,大力开展产业集群对标活动,抓好规划引导,加快推进“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全面提升产业集群智慧化水平;实施“建链、补链、强链”工程,加强分工协作和产业链的完善,推动产业集群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指导服务,增强创新能力,推进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
附件:2017年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