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新动能引育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津政发〔2020〕23号),以及《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2021年评价入库的前两批瞪羚企业、前三批科技领军(培育)企业中符合奖励条件的共296家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自11月16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吕景礼
联系电话:022-58326707,传真:022-58832965
附件:1.2021年首次入选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
2.2021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
3.2021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拟奖励名单
4.2021年由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的拟奖励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