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运字〔2021〕18号)、《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豫政〔2017〕28号),将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我省金奖、优秀奖项目省财政奖励资金拨付各获奖单位(附件1),银奖项目另行通知。请尽快组织获奖单位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附件2),并就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获奖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豫知〔2017〕53号)的规定,分配和使用奖励资金。
二、各获奖单位应积极配合我局做好专利奖励宣传,以及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各获奖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获奖单位奖励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
特此通知。
关于拨付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附件:1.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我省获奖项目奖励资金(金奖、优秀奖)
2.办理资金拨付事宜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