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9-03 浏览:141次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参评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推荐

(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名额,省市场监管局可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

(二)按申报人自愿申报、省直部门和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荐、省市场监管局审核评审的程序产生。

(三)石家庄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可推荐2项;石家庄高新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可推荐2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自荐2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每2年自荐1项(2020年已自荐的企业除外);有2名以上院士推荐的企业或个人可推荐1项。以上各项目不占我省定量推荐名额,经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报省市场监管局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四)其他推荐渠道:对有参评意愿的项目,可经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向国家对口单位推荐。

二、参评条件及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参评条件和报送材料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执行。

(二)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项目推荐工作。为便于组织和管理,请推荐、审核单位将拟申报单位信息汇总填表(附件2)于2021年9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局。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等文件,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材料不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四)所有参评项目评选材料请于 2021年10月10日前采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不接受现场申报。

联 系 人:王 越  王 萌

联系电话:0311—67565807/67565808

电子邮箱:ipyycjc@163.com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拟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