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无效请求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工作,提升专利申请预审效能,服务创新主体,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与运行指南》要求,我局决定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
即日起,接受备案申请。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备案工作政策,我局将另行通知。
二、备案范围
备案主体主要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创新主体,专利代理机构。已备案的创新主体(名单见附件4),需要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创新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应涉及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
3.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二)申请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3.近一年内无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情况。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备案的创新主体
1.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
1.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预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2.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五、备案途径
(一)申请备案的创新主体
1.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在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http://www.hebeiippc.com/)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用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注册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醒;
2.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中操作流程进行备案申请,填写备案主体基本信息,上传资质文件。其中,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需要下载后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3.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4.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完成备案;
5.申请主体收到备案成功的短信通知或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发布的备案成功公告后,可以在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提交快速预审、快速确权服务申请。
(二)申请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
1.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在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http://www.hebeiippc.com/)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用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注册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醒;
2.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中操作流程进行备案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资质文件。其中,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预审备案申请表需要下载后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3.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到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后,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专利代理机构收到备案成功的短信通知或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发布的备案成功公告后,可接受已在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的创新主体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服务委托。
联 系 人:史晓凡 李秋林
联系电话:0311-88635994、0311-88635704
联系地址:(050021)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院
电子邮箱:hbzxys@126.com
附件:1.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产业目录(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部分)
2.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技术领域(IPC分类号)
3.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技术领域(洛迦诺分类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