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各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
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38号令)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新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七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请于9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的电子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反馈至电子邮箱(hbscjgrkc@163.com)。
联系人:李昕婷 电话:0311-67565192
附件: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七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