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皖环发〔2017〕67号),经项目申报、核查、评审、实地检查、审定等相关程序,并报经省“两利用”领导小组同意,拟命名五河经济开发区、怀远经济开发区为2020年度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第四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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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0551-62666820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0551-6261262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