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工信部印发《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包括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4个领域(附件1-4)。遵循企业自愿原则,请各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按照平台提示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同时组织本市已公告企业(附件6)按要求填写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附件5)并进行审核。
请各区于5月26日前将各区推荐文件、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平台报送我局(节能处)。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5.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
6.天津市已公告企业名单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方式:王秋彤,许玉程;83607711,8360735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