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传〔2016〕10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规范化运行,引导窗口平台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公共平台服务功能,经研究,我厅决定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本次考核对象为11个市综合窗口平台、28个产业集群窗口平台(附件1),考核内容主要是2016年1-10月份运营情况。
二、考核程序及方式
(一)运营单位自查:由窗口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考核申请表(附件2),对照相关文件的要求逐项自查,并将自查材料(附件3)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审查运营单位自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对运营单位的运营情况进行初审,作出书面意见,形成本地区初审情况总体报告。
(三)专家评审:省厅组织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出具考核结论,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6年11月12日前,请主管部门行文将平台网络运营情况汇总表(附件4)、初审情况总体报告、自查材料等相关材料上报省厅中小企业处,逾期按不参加考核处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qyc2016 @126.com,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王立杰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许丽红
联系电话:0311-87903836 87803321
附件:1.窗口平台承建单位名单 2.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考核申请表 3.平台网络运营单位自查材料目录 4.平台网络运营情况汇总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