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市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及推荐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浏览:75次 来源:中小企业处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征集北京市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推荐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和推荐重点领域

征集和推荐的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领域。

二、征集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指标(以下3项须符合1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一、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2.必备指标(以下6项须全部符合)

(1)截至上年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截至上年末,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企业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5)企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3.其他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3)创新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流程

1.企业根据征集和推荐条件通过线上进行自主申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择优推荐,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为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指标和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情况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线上报送和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

1.申报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今日申报-202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知-立即申报”入口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

2.企业可自愿参加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推荐申报。自荐申报企业在通过“北京通企服版APP”申报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同时,还应同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三)填报时间要求

申报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4月23日至5月6日期间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的准备。自愿参加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的企业应在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提交书面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说明

1.从本次开始,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将采取敞口申报方式,企业每月初到月底通过北京通企服版APP进行申报。市经济信息化局次月中上旬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2.本次申报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企业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联系咨询。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2.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咨询电话:

邢一平  010-55578435

市中小平台咨询电话:

马  静 010-66222502转652

姜福红010-66222502转639

李飒010-66222502转653

单珊010-8217695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