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适应新时代科普工作需求,充分发挥科普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市科技局印发了《邯郸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在“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对新时代科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9年5月,河北省科技厅印发了《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对科普基地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给予不低于3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持。”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对科普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科技局起草了《邯郸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七大部分,共20条。
第一部分,对制定依据、重要性和功能进行了阐述。
第二部分,对科普基地进行分类,明确申报范围。
第三部分,明确科普基地申报所需条件。
第四部分,明确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评审、认定的整体流程。
第五部分,明确科普基地在有效期的任务和职责。
第六部分,明确市科技局对科普基地的监督管理内容和支持方式。
第七部分,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并规定了实施日期,废止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