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年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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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大举措》(国科办基〔2020〕3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基础研究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21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绩效目标:立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申请30项专利,获得10项专利,公开发表300篇论文。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经费

2021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需求引导型、自由探索型两种类型予以支持。

(一)需求引导型。

瞄准国际、国内科技前沿,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以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重点领域为限定申报范围实行限项申报。按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点项目主要是指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省优势学科领域以及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科学问题而开展的研究。面上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公益民生可持续发展领域,为解决产业和学科普遍存在的基础性、共性问题而开展的研究。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个,支持总数不超过50个;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个。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即重点项目不调整至面上项目类支持。

(二)自由探索型。

尊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弘扬求真探源的科学精神,不限申报领域,重点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以获得原创性、基础性发现和发明为目标,积极开展前沿、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鼓励探索、宽容失败。

不限单位申报项目数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支持总数不超过200个。

三、关于需求引导型项目有关说明

(一)支持原则。

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对工业“5+1”、农业“10+3”、现代服务业“4+6”、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生态文明等领域的项目进行鼓励性和引导性支持。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和40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申报的项目。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倾斜支持。

(二)重点支持领域。

1.工程、材料与交通。

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复杂地质结构、桥梁抗震技术,装配式建筑抗震技术,新能源智能汽车集成技术,大型水轮发电机组关键技术;合金材料制备及成形技术,超高强度芳纶研究与开发,多功能人工骨植入新材料,路面新材料研发,核聚变基础技术,重型燃机关键技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高速公路货运组织,道路交通安全,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监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400km/h高速铁路关键技术,川藏铁路关键技术,智慧城轨关键技术,交通电气化技术等。

2.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太赫兹辐射源,复杂电磁环境微弱信号与探测,无线电探测识别,双视显示方法,大容量存储芯片,核环境关键执行机构容错控制,无人机通信技术,智能交通通信控制,AI目标识别,群体频谱智能,敏捷智能计算,电磁大数据智能清洗;大数据动物种群调查,智能数据恢复,多价值链群智协同,区块链跨链机制与隐私保护,远程健康智能化管理,智能感知与追踪技术等。

3.现代医药。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眼科等疾病预防与诊治,恶性实体性肿瘤精准靶向治疗技术,运动性损伤中西医治疗,疾病动物模型;健康管理策略研究,慢性病防控;耐药菌治疗药物机制研究,新型化学药品、生物药品、生物制剂研发,药品真实世界研究,新型诊断试剂、诊断方法研究,放射性药物药效与肿瘤耐药;道地药材保存与开发,中药复方配伍与临床功效,昆虫类药材开发与利用,新型针灸及材料转化运用等。

4.农牧及食品。

粮食作物栽培基础及调控,作物耐逆生理生态机制,作物基因挖掘和育种技术,作物种质资源创新;畜禽基因挖掘和育种方法,经济鱼类种质资源,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诊断,饲用益生菌与动物生长发育,发酵饲料生物脱毒;人工林养分循环,茶、果育种技术和绿色生产;微生物和植物互作,天然多糖研究与开发,天然色素微生物制造,肉制品质量控制,功能食品发酵与酿造,川酒酿造微生物及风味物质等。

5.能源、环境与安全。

页岩气开发与利用,绿色矿业发展水平评价,土壤质量动态监测预警,高效选冶药剂开发及机理,沉积型“三稀”资源探测技术;大气、水环境污染预测预警技术,内燃机污染排放控制,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规律研究;人工智能多灾种预警,危化品安全防控,森林火灾防控技术;水源涵养区生态监测,矿区污染物识别,城市电网安全保障技术;核废物处置监测技术,辐照技术等。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重点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或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2.项目周期:2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

3.项目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4.限项说明:

按照指南要求,申报单位具体限项数详见附件《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

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此类人员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相关实验室和人员申报的项目名额适度放宽(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

附表中未涉及的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关于自由探索型项目有关说明

(一)支持原则。

比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模式,采取网络评议与专家会评相结合的推荐方式,优中选优竞争立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不限研究领域,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所属学科门类。

2.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应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3.项目周期:2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

4.项目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