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将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0年10月7日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如下:
根据《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储备实施方案》的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筛选沧州市应急医用物资承储企业。
现将省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对本地环保装备制造业(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检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相关)企业名单进行摸底梳理,组织有关企业填报规范企业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各县(市、区)负责对本地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于6月29日前上报市局科技节能科,市局将择优向省厅推荐。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20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好2020年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工作,确保2020年底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比例达到30%。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57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鹿泉区、晋州市、无极县、赵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社会公示。
为落实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石财农〔2019〕113号)和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0年度农业规模经营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石农函〔2020〕63号)。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517号)要求,现将做好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0〕4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并于8月24日前将评价报告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与节能综合利用科,其中水泥、商砼、发电等由省级备案并公示的行业报送纸质材料两份,其他行业纸质材料一份,随附电子光盘。
按照石农〔2020〕26号《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各县上报的《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书面评审,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初步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度石家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贫困县)向社会公示。
根据预算和年初工作安排,2020年建设市级高端蔬菜示范园10个、高端蔬菜示范基地1个、市级优质水果标准园10个。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申报市级水果、蔬菜示范园(基地)项目的通知》,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情况,我局组织对申报2020年水果、蔬菜示范园(基地)项目单位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