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评)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认真组织示范平台的申报、初步审查推荐工作,撰写推荐意见。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
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科〔2016〕11号),经审定,现将2020年(第二十七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及全部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予以公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前筹划明年全市工业投资工作,抓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服务,促进工业投资平稳增长,进一步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报送工作,充实工业项目库。
为支撑制造强国建设,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
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号)文件要求,结合资金安排,现拨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28.42万元,在2021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按照《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暂行实施办法》(津财建一〔2019〕45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0〕6号)文件要求,根据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现对6家融资担保机构拨付降费奖补资金合计494.43万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要求,抓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服务,提升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后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报送工作。
为加强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绩效管理,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按照《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号)文件要求,根据评审机构与评审专家意见,结合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对268家企业认定为2019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择优拨付68家企业第一批奖励资金1591.58万元,在2020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为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领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日前,工信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银保监会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附件1),并就我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7〕32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度“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0〕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并由政府采购确认的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并结合工信部下达我市的推荐名额,拟推荐40家企业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网络安全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0〕190号)要求,我局将在全市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