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厅《关于开展2020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0〕570号)要求,通过各市(含定州、辛集)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及省有关行业协会筛选上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轧辊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质量控制经验”等15项企业典型经验为2020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现将有关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企业及其典型经验真实性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2月15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厅。
按照《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冀制强省〔2020〕4号)文件要求,我厅会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省直相关部门梳理并核实了2018年新增规模以上且连续2年在统工业企业(规下升规上企业及新建入统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情况,拟对自入统当年起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的909家2018年新增规模以上且连续2年在统工业企业进行奖励(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促进工业用水效率持续提升,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后,拟认定辛集市澳森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为2020年度河北省节水型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按照《关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扩产保障供给的紧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扩能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扩能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审核、专家评审、现场审查和集中研究等程序后,我厅拟对35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扩能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及承担单位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