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项目县(市、区)及局属有关单位上报的《2019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我局审核,同意项目单位呈报的《实施方案》,现予批复(详见附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发挥项目投资效益,提出如下要求: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76号)要求,以及附件1-11“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下达的工作任务、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青县、东光县、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和中捷产业园区农务局分别制定了创新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85号)要求,沧州市蔬菜技术推广站对肃宁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的《河北省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第四批)肃宁县蔬菜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94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3月份印发了《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通知》(沧农办传〔2019〕81号),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了评审。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以及附件1-2“2019年省级水果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中下达的工作任务、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泊头市2019年鲜梨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办发〔2019〕240号),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县上报的2019年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落实河北省大力发展质量农业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履尽职责、爱岗敬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